众所周知,L1A的申请分为移民局和使馆两个步骤
阶段A,是美国公司作为申请人,向移民局递交I-129 Work Petition,翻译过来,就是向移民局递交特殊的雇佣申请,要求移民局同意美国公司从海外公司(对于中国申请人来说,最可能的就是在中国的公司啦)调派一名员工作为美国公司的高级雇员。在这一阶段,这位将被调派到美国的高级雇员(也就是我们的L1A签证未来的持有人啦)的身份,是申请的受益人,而真正的申请人是这家美国公司。
阶段B,美国公司获得了I-129 Work Petition的批复,这份批复信会同时发到申请人美国公司或他的代理人以及在中国的使领馆,公司的高管,也就是未来L1签证的持有人,作为受益人也就具备了到中国使领馆申请L1A签证的资格。接下来,受益人就可以进入到正常的非移民签证申请通道,网上预约,缴费,拿着之前提到的批复信到使馆面谈,并等待签证和护照返回了。
所以L1A申请失败到底算不算签证拒签呢?
如果是在阶段A,那么申请还是聚焦在申请人,也就是美国公司上面,这个阶段如果申请未能通过,是不会影响到受益人也就是国内公司高管个人的签证记录的。因此如果L1A的申请是在这一阶段被拒,受益人无论是今后申请其他类别的签证,还是在EVUS系统中更新签证信息,都无需将这次申请失败算作签证拒签记录。
不过如果在阶段B,受益人完成面签后,未能如愿拿到签证,那么这次失败的经历,就要算作拒签记录了。
PS:L1A签证关注的无非两个必要性:美国公司有没有设立的必要;高管职位有没有设立的必要。所以I-129获批,已经说明申请是被移民局认可的,面签阶段客户只要熟悉申请文件,熟悉中美两家公司的业务和自己的职责,沉着自信的体现出一个公司高管应有的素质,顺利获签无惧风险~~
美国L1 -- 跨国公司高管工作签证
优势
1、无排期无抽签,半年内快速登陆美国
2、全家享受绿卡福利
3、配偶可合法工作,孩子可接受公立教育
4、最快两年半即可获得永久绿卡
5、办理费用仅为20万人民币左右
申请条件
母公司:
经营3年以上
近一年报税营业额达到500万人民币以上
公司全职雇佣达到15人以上
(公司规模越大越有保障哦!)
申请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15年以上工作经验
在母公司任职至少三年,并担任一年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在母公司担任副总级别及以上职务,对公司业务、人事财务等核心部门有一定的管理权限
在母公司占股不超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