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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律师带您一起去了解美国L1工作签证

类别:L1律师精析 | 发布时间 : 2018-06-07 | 浏览人次 :3630

本文作者:姚新宇律师

L1跨国公司人员签证,就是美国专门发给那些在美国开设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及特殊专业人才的工作签证,它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但又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倾向”:

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另外,母公司在美国,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分公司的经理也可申请这类签证.

L1签证分为两类,L-1A是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L-1B是专业技术人员签证。

申请L-1B的公司一般是规模较大的公司,且L-1B持有人应是掌握公司特殊运行或对公司的产品和市场具备特有知识和专门技术的人员。

L-1A 跨国公司经理最初进入美国设立新公司,一般会先给予一年的签证。此后,可以延期两次, 每次三年,持L-1A签证总共可以在美国工作七年。L-1B最初进入美国会得到三年的工作签证,但只能再延一次,两年为限,总共在美可以待五年。

和其他签证相比, 申请L1具有很多优势:

1). 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此类跨国企业,需要在美国做多大量的投资。而且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可以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和安排工作人员赴美。 

2). 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一起来美国。子女可在美国读书,享受公费学校的优惠待遇。其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在美合法工作。 

3). 持有L1签证者,一般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申请绿卡。以L1A跨国公司经理提出绿卡申请,无须经过劳工卡批准的程序,无须等待排期, 属于移民申请的第一优先类别。

4). 移民局对L1申请人,没有学历上的要求,主要是看公司运行的情况,和申请人的管理经验.

5). 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根据公司规模, 总公司通常可以派多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L2签证。我们事务所曾经为有些公司成功申请过5-6个L-1签证.

在以后的文章中, 我们会陆续为大家介绍L-1签证的申请程序, 所需材料及我们的成功案例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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