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成达公司有很多L-1的成功案例,都在递交移民局几个工作日后就获批了。为什么L-1申请的审批这么快?
之所以快,是因为采用了移民局的加急申请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这项服务是移民局对某些类别的工作申请而特别设置的。
目前采用这项服务申请L-1需要额外支付2500美金的加急费用,并且在递交I-129表时,需要填写I-907表一并递交。
加急费在2018年10月1日之前很长时间都是1225美金,2018年10月1日起的两年时间里有所调整,去年10月19日起涨到2500美金。以下是费用变化的时间:
2018年10月1日之前:1225美金
2018年10月1日起:1410美金
2019年12月2日起:1440美金
2020年10月19日起: 2500美金
根据规定,选择加急申请,移民局在收到申请的15天之内必须处理。15天包括工作日、周末、节假日等所有的天数。如果超过15天移民局没有处理完,移民局需要退还加急申请费给申请人。在15天内处理完并不表示案子一定会批准,因为处理的结果理论上有三种:批准,拒签,或补件。如果拒签,一般也会经过补件的过程。没有收到补件,直接拒签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15天的计算是从移民局收到申请并受理开始的,而不是从申请寄出之日开始的,特别是在美国境内申请转身份或延长身份的人士一定要注意此方面,在身份到期之后移民局才收到申请,就有了非法逗留记录,增加了拒签的风险。
如果在15天之内移民局发出了补件通知,一般移民局会给出差不多3个月的时间来给申请人回复。在移民局收到补件回复后,也在15天内的时间做出决定,这时候一般就有两种结果了,批准或者拒签。请注意,一般补件的机会只有一次,补件递交以后就不能再补充了。拒签了,如果不服,可以上诉。至于上诉,我们公司也有成功案例,这个我们另文再谈。
加急申请不是必须的,申请人也可以选择不加急申请,不用额外交2500美金费用。如果是非加急申请,那么审理的时间需要几个月时间不等。对于新成立的美国公司首次申请L-1,而申请人又在国内,我们建议采用加急申请,批准后可以早一点申请签证,拿到签证后可以早一点去美国开展公司生意。因为在国内等几个月审批的话,几个月的办公室租金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对于L-1续签的申请人,如果申请时人在美国境内,除非申请人急着要回国,否则不建议采用加急申请。因为只要移民局在申请人L-1身份有效期内收到续期申请,在审批期间,即使申请人的L-1身份已经过期,在移民局做出裁决之前,在美国都是合法逗留的。特别是对于第一次延期的申请,在移民局审批期间,可以有多几个月公司的运营,假如收到移民局的补料通知,或许还可以更好地补充资料。
美成达公司经办过多种行业类型的L-1/EB-1C申请,多到上千人的公司,小到十几人的公司都申请过,有非常丰富的文案操作经验,欢迎有意向的客户朋友们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