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我们公司接到不少L-1申请人被拒后的咨询,总结起来申请被拒的原因大致有以下:
1、中美公司没有合格的公司关系
L-1签证是跨国公司高管(A类)或技术人员(B类)调职的签证,首要的前提是中美公司有合格的公司关系,可以彼此是母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关系。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合格的公司关系,L-1申请就会被拒。
2、没能证明申请人高管/技术人员的经历
以L-1A为例,申请人要证明在过往3年中起码连续一年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位。如没有充足的资料支持,L-1申请也会被拒。
3、没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公司担任的职位或者美国公司不能支持这一职位。
以L-1A为例,申请人除要证明其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的经历外,也要证明在美国公司也会担任高管职位。美国公司也要证明支持这一职位。如不能提供足够的资料证明,申请也会被拒。
过往我们帮助多个L-1被拒的申请人重新申请L-1签证成功。
美成达公司经办过多种行业类型的L-1/EB-1C申请,多到上千人的公司,小到十几人的公司都申请过,有非常丰富的文案操作经验,欢迎有意向的客户朋友们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