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人对于EB-1C或L-1A的了解甚少,特别是两者之间的联系。本文美成达为大家理清EB-1C与L-1A之间的关系以及申请人是否必须先获得L-1A工作签证才能拿到绿卡。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L-1A与EB-1C的本质区别是:L-1A是非移民签证/工作签证 - 获得L-1A签证/身份的雇员可以在有效期内赴美工作,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持有L-2签证/身份一起赴美,而EB-1C是移民签证/绿卡申请 - 通过EB-1C申请获得绿卡的雇员及其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作为美国永久居民在美国工作和居住,均适用于赴美或者在美的跨国公司高管。收集了众多申请人对于EB-1C和L-1A的联系的问题,我们总结了以下表格,对于L-1A和EB-1C进行了简单的对比。
移民局最近已公布允许部分正在审批中的EB-1C申请进行加急审理,相信不久的未来也会逐步允许新的EB-1C申请加急审理。届时,EB-1C申请的时间将会进一步缩短,具体时间以移民局公布为准。
关于EB-1C的绿卡排期,大家可以关注每月公布的绿卡排期表(Visa Bulletin)或者关注我们的公众号。最新的绿卡排期表(2022年6月)EB-1类别全球绿卡无排期。
EB-1C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移民签证 (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Transferee),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EB-1C可帮助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同时,拥有L-1A非移民签证并非申请EB-1C的必要条件。EB-1C移民签证在要求和条件方面同L-1签证有某些相似之处和联系,很多申请人对于是否在EB-1C申请前,必须经过L-1A签证存在疑惑。MT律师事务所的客户中,有大部分申请人是选择通过先拿L-1A签证,在适当时机时再递交EB-1C申请移民。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EB-1C前一定要申请L-1签证。符合EB-1C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L-1阶段,直接由其美国公司为其提出职业移民申请。
那么,从实际操作中,已经申请L-1A的申请人与没有申请L-1A的申请人在申请EB-1C的过程中有什么不同呢?
EB-1C移民签证申请的一般流程:
没有申请L-1A签证的申请人:
首先,无论是否持有L-1A签证的EB-1C申请人,在第一步到第三步都一致的。如果EB-1C的申请人没有申请L-1A签证/身份,这些申请人往往在美国境外,更加适合通过领事馆程序在美国境外的美领馆进行面试,最终获得移民签证并登陆美国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如果这类申请人持有其他合法身份在美国,也有可能在美国本土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获得绿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的非移民签证(如旅游签证、学生签证)都不允许移民倾向,持有这类签证进入美国的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90天规则”,在递交I-485申请之前需要先咨询专业人士。
已经申请L-1A签证的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已经拥有L-1A签证并且在I-140申请批准后人在美国,那么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从而获得绿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L-1A签证是少数允许移民倾向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以L-1A身份入境美国之后,可立即递交I-485申请。此外,如果申请人拥有L-1A签证,但是由于业务需求,在I-140申请批准之后需要大部分时间待在国内,也可以选择通过领事馆程序在广州的美领馆面试,面试之后获得移民签证再赴美。在I-140申请批准之后、面试之前,申请人可以持有有效的L-1A签证正常出入美国。
申请EB-1C的过程复杂、繁琐,涉及到美国移民法、公司法等许多方面,无论是针对公司,还是受益人个人的要求,都需要通过大量事实证据与文书陈述来进行证明,因此建议申请前咨询专业移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