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客户交流L1签证的过程中,我发现大家对L1签证似乎形成了这么一个概念:通过L1签证移民美国只需要花很少的成本,而不必像美国EB5那样投资50万美元。这是不是真的呢?
对于希望移民美国的申请人来说,究竟是选择EB5还是L1呢?套用《哈姆雷特》中的一句话:EB5签证,还是L1签证,这是一个问题。
首先,让美成达移民专家来带大家了解一下L1签证是怎样一个签证?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工作。在L1签证申请过程中,跨国公司是L1签证的申请人,外籍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是L1签证的受益人。
这是美国移民局对于L1签证的定义,它包含两个要求:
1、在L1的申请中, 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两个机构或公司, 一个是在美国境内的机构或公司,一个是美国境外的机构或公司,两家公司之间必须是合格的公司关系;
2、高级经理、技术人员在提交L1签证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非美国境内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原来L1签证是一个工作签证,非移民签证,高级经理获得的是L1A签证,其在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是L1B签证,其中美国居留的期限最长是5年。期满后,若不能转移民签证,则只能回中国。
那么,L1签证如何转移民签证呢?
在美国移民法中,L1通常是通过申请EB1C签证获得美国永久绿卡。在这里,我们必须提醒,L1通过EB1C转移民签证只有高经经理L1A才可以这样操作,而专业技术人员L1B不可以通过EB1C转移民签证。
L1A一般通过两种模式办理EB1C:
1、在美国建立分公司,先办理L1,慢慢发展公司,等具有相当规模后再申请EB1C;
2、在美国收购一家(或两家)成立已久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先办理L1,再申请EB1C。
当然,如果您足够有实力,您可以直接收购美国一家具有实力的美国公司(如收购微软),这样,您就可以以高级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办理EB1C获得绿卡。
以上两种模式,不管是在美国建立分公司,还是在美国收购一家公司,都是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拥有一家公司,先申请L1,再转EB1C。
这样看起来,好像很容易。我们通常会认为只需花少许的资金在美国设立一个办事处,雇一两个员工即可,然后就可以转EB1C了。如此与EB5相比起来,L1签证转移民风险小,投资少,会是不二的选择。难怪有这么多客户关注L1签证。
其实不然,这里面有个很大误导。美国移民局在审理L1申请EB1C转绿卡时,会将L1分成两种:
1.高管可由L1签证转换成绿卡。这类跨国企业在美国境内的分公司起码都雇佣了几十人以上的美国员工,或上百人。企业每年对美国的雇佣市场及税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高管无法由L1签证转换绿卡。这类多半是普通个体企业L1签证,雇佣零星几个员工,申请EB1C转换绿卡获批率很低。
第二类企业最好的前景也不过是在美国经营最多七年,每年须在美国合法交纳公司营业税及支付员工的年薪不低于4万美元/每人(美国最低工资标准)。若是不幸的话,次年L1签证及延期都可能遭拒。
目前在中国市场,部分移民中介只是宣扬前者(可转绿卡),而只字不提后者(无法转绿卡),刻意隐瞒真相,误导国人。普通L1签证申请EBC获得正式绿卡面临两个主要问题:
1、巨大的开销:企业所得税、美国雇员每年工资、每年个人所得税、办公室租赁等,一年差不多是30万美元;
2、高管身份的确定:就算您在美国雇佣了10个员工,也不一定就能满足高管的身份;
3、两家公司合格的关系。
当然,L1签证也不是一无是处。如果办理L1签证最终目标不是为了转移民签证,L1值得一试。至少L1签证周期短,没有配额限制;获得签证后,配偶和孩子可以L2的身份来美国读书、工作。在某种程度上L1签证可以代替留学签证,可以让孩子来美国学习。如果办理L1签证最终是为了转移民签证,则需要谨慎。一年30万的费用,算下来并不比美国投资移民EB5合算。更关键的是最终能否转成移民签证涉及的问题众多,决不是简单地在美国设立一个办事处,雇佣几个美国员工就可以的。